駕駛機動車通過鐵路交叉路口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行駛中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駕駛機動車通過鐵路交叉路口時應注意四點:
1.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不得變速、制動或停車。比如鐵路道口內路面不平,路軌濕滑,要注意避免車輛跑偏、側滑,把握好車輛行駛方向,保持車輛直線行駛。
2.如果鐵路道口沒有設防,機動車通過時應遵守“一停兩緩三過”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
3.如果鐵路道口兩側有物體遮擋視線,看不清兩側是否有列車駛來,應下車觀察,不要冒險通過。
4.如果車輛在通過鐵路道口時熄火,發動機無法啟動,可以掛1檔、2檔或倒檔。不踩離合器踏板,用起動機連續啟動牽引車輛離開鐵路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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