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年檢標志已經電子化,交警檢查時只需出示電子標志即可。但如果不粘貼年檢標志,沒有電子標志,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的。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志或者辦理相應手續,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
車齡不到6年的車,需要每兩年到車管所申請一次年檢標志。當然也可以網上申請。車齡6年以上不滿10年的汽車,檢驗由每年一次放寬至兩年一次,即10年內只需兩次在線檢驗,分別為第6年和第8年,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超過10年的,繼續每年年檢一次。至于車齡超過15年的舊車,需要每半年檢驗一次,確保符合上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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