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間,必須張貼實習標識。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六十四條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的實習標志。交警提醒,實習期內駕駛人未在車身后部粘貼統一標志,粘貼的懸掛標志無法正常識別。粘貼、懸掛的標牌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印標牌等。將視為非粘貼標志,并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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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開車注意事項:
1.實習期是指從取得證書之日起的12個月,稱為實習期。這期間要注意掛實習的牌子。不掛,罰款20-200元。作為新手司機,駕駛技術還是需要磨練的。掛實習標志的時候,一般司機都會盡量避開有實習標志的車,減少不必要的摩擦。
2.不能一個人上高速,高速上的速度很快。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后果不堪設想。實習期不能一個人上高速。上高速公路的,必須由持有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如果被交警查處,處罰200元,在最近的高速公路下車。
3.駕照分數不能扣12分。實習期內駕駛證被扣滿12分的,直接注銷駕駛證。需要到車管所登記,重新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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