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又稱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又稱科目四,駕駛人理論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實施后,科目三考試分為兩部分。除了路考,還增加了俗稱科目四的安全文明常識考試,考慮車德。因為這個考試是在科目三之后舉行的,所以大家都習慣稱之為科目四考試。其實官方說法里沒有科目四。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23號令》(公安部令第162號)第三十五條規定,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的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安全駕駛知識、輪胎爆炸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方法、防止次生事故知識、傷員急救知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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