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可以上高速。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62號令》第七十七條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應當由三年以上相應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實習期內應由三年以上相應或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如發現駕駛人處于實習期且三年以上未隨車攜帶相應及以上駕駛證的,將對駕駛人處以2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另外,如果是A1、A2、A3、B1,B2駕駛證,實習期內扣6分,實習期延長一年;實習期內駕駛證被扣滿12分,或者延長實習期內再次被扣滿6分以上的,應當注銷駕駛證。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