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我國一直實行機動車駕駛證制度,要求駕駛機動車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主要是為了加強對機動車駕駛人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由于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缺乏必要的駕駛技能和知識,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因此,嚴禁任何人無機動車駕駛證或持假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是允許駕駛機動車的合法證件。駕駛機動車時,駕駛員應當隨身攜帶駕駛證。
駕照丟了,去交管部門補辦就行了。具體步驟如下:
1.準備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兩份,白底免冠照片一張。
2.需要拿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居住地交警隊駕駛證辦理大廳窗口排隊填寫。
3.正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業務類型”時,勾選“補充證明”選項,原因丟失。
4.填好表格后,交給工作人員。審核完成后會提交下一步工作人員,等取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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