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確規定,安裝行李架需要登記備案。機動車登記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變更備案。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安裝車頂行李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30日內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變更備案。
安裝行李架到車管所報到,直接開車到車管所找工作人員說明來意。
工作人員會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收回行駛證、核發新行駛證等。
但根據地區不同,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車主提前致電所在區域的車管所,以工作人員的回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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