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必須在3年內完成。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人在現場和道路上學習駕駛的,應當按照規定取得駕駛學習證書。駕駛證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
駕考注意事項:
1.考試次數。科目一和科目四的考試次數理論上是
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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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如果不及格,就要補考。如果沒有通過,就預約補考,直到通過為止。如果科目不及格,當天會有免費補考。如果還是不及格,那就要等下次補考了。補考預約人數不限;
科目二、科目三各有5次考試機會,每次機會有一次現場補考。總共只有10次機會,當10次機會用完,駕照考試進度終止;
2.任命機制。每個科目考試,包括科目一,都采用預約機制。只有預約
成功的學生才能參加考試。預約成功的關鍵取決于每個學生預約的優先順序。優先級越高,在預約排隊中的位置越高,預約越容易成功;學員在3年駕考有效期半年內預約的,各科目有優先考試機會;
3.考試間隔:自動C2駕照最短時間間隔為20天,手動C2駕照最短時間間隔為30天。第三次考試后,第四科就更簡單了,基本屬于一次及格,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同學都可以在一兩個月內拿到駕照,最多半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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