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全國都不限行綠色汽車,只是各地限行本地綠色汽車,外地綠色汽車還是限行。對于一些外地車限行的城市,即使是新能源車,依然會限行;一些城市,如深圳,限制外國汽車。
以下五類機動車不受限制:
1.執行任務的警車、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
2.純電動汽車;
3.公共汽車、巡游出租汽車、長途客車、殘疾人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批準的校車和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乘車證的通勤班車;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環衛、園林、道路養護專用車、殯葬專用車、郵政專用車、急救專用車;
5.其他經批準的應急車輛。
限制開車外出是違反行政命令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一般是罰款100到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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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不罰或者扣3分。在廣州是罰款200加扣3分,具體看當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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