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宣誓:我即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我在此鄭重宣誓,我將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服從交警管理和指揮,謹慎駕駛,文明駕駛,積極維護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駕駛證叫機動車駕駛證,也叫駕駛執照。是機動車駕駛人依法需要辦理的執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如果沒有這個技能就隨意駕駛機動車,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大多數人沒有駕照不能開車上路。但對于已經具備安全駕駛技能,駕駛車輛上路的人來說,這種通行證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照是一種許可證書。
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頒發駕駛執照來實現的。這說明考駕照是一種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由專門的機構來頒發。在國際上,駕照被定義為由主管當局頒發的駕駛車輛的證書,以便駕駛車輛。(摘自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關于勸告汽車司機批準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是: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經過學習,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能,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法的準駕車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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