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路養護分為以下四個部分:日常養護、定期養護、專項養護和改善工程。
1.日常維護。公路的各個組成部分(包括附屬設施)應根據要求每年頻繁運行,目的是保持公路原有的良好狀態和服務水平。日常養護項目主要包括:路面等部位的清潔;設施的輕微損壞修復和零星更換;割草修剪樹枝;冬季除冰雪;以及恢復偶爾中斷的交通的緊急處理。
2.定期維護。在高速公路的使用壽命期間,可以計劃的大規模維護工作。定期維護的主要項目有:輔助設施的完善;路面磨耗層的更新或修復;修復路面標線、涵洞及附屬設施;重新油漆金屬等。
3.特別維護。將嚴重惡化的道路狀況改善到原始狀態的行動。專項維修項目包括:加固和重建受損路面結構;修復損壞的路基和涵洞;防治外界因素對道路的破壞,如穩定邊坡、防止滑坡、增設擋土墻、完善排水設施、防止水毀、防止雪崩、砍伐樹木等。
4.完善項目。改善新建或改建公路遺留的缺陷。改善項目主要包括:改善卡內基路段,增加通行能力;修正路拱和超高,提高行車視距;調整路口和入口,消除事故多發點,確保安全;采取防噪聲措施;擴建和改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建設路邊休息區,提高公路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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