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忘記向右轉,你會被扣分。
不打開轉向燈示意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根據第五條第一項《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可罰款20-200,駕駛證扣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和考試。
不打左轉向燈是對宣的。一般不會拍照,除非交警當場抓到,所以不要心存僥幸。安全起見你應該打安全燈,也不會浪費多少電。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根據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左轉、變道、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后駛回原車道、路邊停車時,應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