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汽車座椅拆卸扣3分。拆除七座后改裝機動車結構屬于違法行為,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按照規定,通常會扣3分,罰款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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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責令改回來。
對于7座車來說,第三排座椅可以放平,用來裝東西。但根據法律規定,只允許裝載后備箱和行李架。如果把所有的后排座椅都拆了,是不允許的。7座車拆座無非是想多裝點貨或者多拉點乘客。改拆座位會被交警處罰。7座汽車取下后排座椅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的,扣3分,罰款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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