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買車上牌的條件:
1.2013年3月1日前辦理居住證的,可以正常辦理各類機動車、駕駛證業務。
2.2013年3月1日后申領居住證未滿一年的,停止辦理轄區內機動車登記、轉移登記和轉移登記業務。
3.本人或配偶在河北省居住的,可憑房產證、戶口本或結婚證辦理機動車相關業務。
擴展信息:
汽車號牌是車輛牌照按照國家車輛管理法規審核、檢驗、登記后,由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帶有登記代碼的硬式號牌。
汽車牌照是汽車號牌和行駛證的簡稱。《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試行)》,1972年頒發,將行駛證改為駕駛證。一般有兩側,按規定分別安裝在汽車前部和后部的指定位置。
汽車號牌是允許汽車上路行駛的法定憑證,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社會治安管理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汽車行駛情況進行監督、識別、記憶和查找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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