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車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倒車左右存放、側停車、彎道行駛、直角轉彎、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部分地區還有第六種高速行駛證)科目二又稱小路考,主要測試機動車駕駛技能的掌握和空間位置的判斷。需要在指定的場地駕駛車輛參加考試。共五項,有兩次測試機會。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33條;科目二的考試內容包括:
(一)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進行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靠邊停車、通過單邊橋、彎道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狹窄道路掉頭,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面、應急處理;
(二)小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倒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
(三)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四)輕型牽引掛車考樁、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五)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兩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應當考樁考試,在坡道上停車起步,通過單側橋梁;
(六)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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