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道路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者中央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從對向駛來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狹窄的山路上,不靠山的應當先行;夜間,過往車輛應在與對向來車相距150米處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非機動車上超車時使用近光燈。
以下是山路駕駛的注意事項:
1.保持車距:由于山路崎嶇、狹窄、盲區多,不要和車靠得太近,以免追尾,也要給自己留有時間和距離,以應對突發情況。
2.不要空擋滑行:因為山路崎嶇。不要為了省事而空擋滑行,否則單純長時間使用剎車可能會導致剎車性能衰減甚至失效。
3.提前示意:進入彎道時,應根據路況和交通標志按喇叭,提醒可能遇到的迎面而來的車輛。在山路超車時,需要提前打開轉向燈,同時鳴喇叭提醒。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