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不一定要車主自己發。臨時號牌是指在汽車因某種手續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
領取臨時號牌時,必須填寫臨時駕駛車輛登記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原產地證明;
3.國產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和進口機動車進口合格證;
4.車輛識別碼和發動機號的拓印模具。
車管所將核實上述信息符合規定,檢測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核發臨時行駛證,并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代理要求的信息:
1.所有者的身份;
2.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應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所以車主自己去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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