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沒有年限,報廢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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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限制為60萬公里。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六條:取消私家車報廢年齡,最高行駛60萬公里強制報廢。根據規定,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汽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
汽車報廢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拆解廠業務部門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申請表》;
2.到證照管理崗等待通知收費,領取車牌;
3.登記并受理申請,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出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4.汽車托管通知書選擇符合要求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去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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