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項目如下:
1.科目一
第一科屬于理論考試,50道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以上考試通過。如果成績被判定為不合格,需要參加補考。如果兩次都沒有通過,需要繳納補考費,開始重考。
2.科目二
和考駕照的方法差不多。主要考三個科目:考樁、坡道停車和起步、通過單邊橋。
3.科目三
科目三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沒有統一標準。目前比較全面的檢查科目有換擋、過路口、過人行橫道、左轉、調頭、右轉、變道、直線行駛、靠邊停車。也類似于汽車駕照考試的科目。
4.科目四
第四科其實不叫科目四,而是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安全駕駛常識、復雜條件下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處理等知識測試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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