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濘道路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機動車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窄路、窄橋時;掉頭、轉彎或下陡坡時;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等。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或者在危險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總結:當車輛行駛在泥濘的道路上時,切記不要輕易停車。一旦它停在這條泥濘的路上,就很難再啟動了。如果車輛停在泥濘的道路上,反復原地移動,車輪會在泥濘中越陷越深。對于距離較遠的泥濘路面,不宜靠車輛的慣性力行駛。而是應該用低檔、大油門、低勻速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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