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車牌字母順序是根據1992年各市經濟情況和車牌數量。廣東省的車牌簡稱是:粵A是廣州,粵B是深圳,粵C是珠海,粵D是汕頭,粵E,粵X和粵Y是佛山,粵F是韶關,粵G是湛江,粵H是肇慶,粵J是江門,粵K是茂名,粵L是惠州,粵M是梅州,粵N是汕尾,粵N是汕尾。
廣東省簡稱粵,車牌字母為A-Z,不帶字母I,廣東省簡稱粵,簡稱后緊跟的字母為許可機關代碼,后面是字母和數字的組合。其中,許可機關,即車輛登記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各局、地、盟公安廳。根據相關標準,每個城市都有具體對應的字母代碼。
另外,為什么沒有粵O,因為廣東省還保留著粵O車牌,用于政府執法機關的專用車牌。所以粵O不是某個城市的車牌,而是廣東省公安廳車管所的車牌號。主要許可范圍為廣東省各地直屬企事業單位、公檢法、司法部門,或廣東省省級黨政機關行政用車。包括中央駐粵機構和全省各地公檢法、國安、司法系統的行政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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