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起動原理:為了使發動機從靜止狀態過渡到工作狀態,必須借助外力使發動機的曲軸轉動,使可燃混合氣在氣缸內被吸入(或形成)并燃燒膨脹,自動進行工作循環。從曲軸在外力作用下開始轉動到發動機自動起動怠速的全過程稱為發動機起動。
有許多方法可以啟動發動機。汽車上常用電動機起動,電動機作為機械動力。當電機軸上的齒輪與發動機飛輪周圍的齒圈嚙合時,動力就傳遞給飛輪和曲軸,使它們轉動。馬達本身使用電池作為能源。目前,大多數汽車發動機是由電動機啟動的。
通常,啟動器由三部分組成:
(1) DC系列電動機,其功能是產生轉矩。
(2)傳動機構(或嚙合機構),其作用是:發動機起動時,起動機驅動齒輪嚙合進飛輪齒圈,起動機扭矩傳遞到發動機曲軸;發動機啟動后,主動齒輪打滑,飛輪齒圈自動脫開。
(3)控制裝置(即開關)。用于連接和切斷起動機和蓄電池之間的電路。在某些汽車上,它還具有連接和隔離點火線圈附加電阻的功能。
起動機的作用是利用起動機將蓄電池的電能轉化為機械能,然后通過傳動機構拖動發動機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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