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交強險已經過期。根據我國交通法,摩托車車主被發現未投保后,將被處以兩倍保費的罰款,補交交強險,并扣留車輛。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支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
(3)被保險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衛生部門、農業部門規定。
因為摩托車強制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因此,一旦摩托車交強險到期不續保,肇事車主將面臨巨額賠償。
根據法律的規定:
(1)先扣車。
(2)買摩托車交交強險。
(3)按購買摩托車交強險金額的2倍處以罰款。
保險隨時可以上,但是沒有保險就不能年檢。再保險不需要任何特殊程序。帶上行駛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提供車牌號就行了,和正常保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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