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摩托車在上海行駛,記3分,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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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關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摩托車禁行措施》第三條:記3分,罰款200元。
下列懸掛外省市號牌的摩托車禁止在上海市下列區域道路上通行:
1.第一區域:滬太公路、錢寶公路、胡藝公路、外青松公路、滬青平公路、珠峰公路、馮婷公路、S19新圩公路、新圩公路、劉維公路、滬杭公路以及本市與浙江、江蘇兩省交界線(不含以上道路)所圍合的區域。
2.二區:外青松公路、滬青平公路、復興路、淀山湖
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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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周剛路、朱穎路、清照公路、北清公路(不含以上道路)圍合的區域。
此次摩托車專項治理實際上是落實白皮書的具體舉措,將為上海城市道路交通在近期和遠期實現公共交通效率最大化奠定基礎,最大限度優化上海城市道路交通結構,最大限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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