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車輛交強險造成的事故才會得到交強險限額的賠償。超過交強險限額,全責方賠付。交通強制保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解釋。并結合審判實踐,以正確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于責任的確定:
第十四條當事人請求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賠償的,申請人允許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對申請人造成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申請人為車上人員的除外。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