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換舊車牌的限制:
1.必須在原車過戶或注銷后的六個月內辦理牌照,不能超過一天,包括節假日。原車牌必須使用三年以上,少一天不行。
2.原號牌無違法行為和未處理的交通事故。
3.只有原所有人(單位或個人)可以申請保留和使用原號牌,不得轉讓給他人。
4.只有把車過戶給別人或者注銷,才能保留原號。如果把車挪到別的地方,但還是用自己的名字,就不能保留原號了。
5.使用原號牌不需要提前告知車管所。系統會默認保留六個月,只要你在那個時間段內告訴工作人員在車管所使用自己名下的原號牌。
深戶或非深戶只能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因此,在處理舊車之前,需要檢查居住證是否有效。沒有居住證或者已經過期,無法更新新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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