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不能借給別人。
以下是汽車不能借給別人的相關原因:
如果把車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交警會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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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2000元,機動車駕駛證會被吊銷。出借駕駛證的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借款人具有合法駕駛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將車借給他人后,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人承擔,車主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車主必須滿足三點:無過錯:
1.借款人有駕駛證,且駕駛證未被吊銷或過期。
2.行駛證記錄與駕駛類型一致。例如,C2駕照不能駕駛C1汽車。
3.對方借車時,不存在酒駕、毒駕等法律禁止的行為。
二。機動車使用人造成的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因租賃、借用等原因導致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機動車使用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事故發生后借款人逃逸:車主無過錯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車輛借出后,保險公司在限額內對駕駛人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支付。所有人不能證明行為人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借款人沒有賠償能力,車主需要先行賠付: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司機無法賠償。法院會判令車主先行支付,但先行支付的金額不會超過機車本身的價格。家人追回了已支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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