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由四部分組成: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
1.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由兩大機構和五大系統組成: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冷卻系統、供油系統、潤滑系統、點火系統和起動系統。
2.底盤的作用是支撐和安裝汽車發動機及其零部件的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能夠正常運動和行駛。
3.車身:車身是車輛用來載人或裝載貨物的部分。包括車身(車架)、車身外部零件、車身內部零件和車身電氣附件。轎車和公共汽車車身通常是整體結構。卡車車身一般由駕駛室和貨箱組成。
4.電氣設備:電氣設備主要由供電系統、電氣設備和配電裝置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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