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考試有效期為3年,駕駛證考試期限從科目一考試合格后頒發學習者駕駛證之日起計算。
你得先通過科目一的考試,成績合格后才激活有效期;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3年內必須通過科目二、三、四,否則取消考試資格。也就是說,超過3年沒通過駕考,就要重考。同時,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約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數量,將從該科目的開頭重考。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第41條,在現場和道路上學習駕駛的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取得學習駕駛證書。駕駛證有效期為三年,但有效期屆滿日不得超過申請年齡的上限。申請人應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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