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號文件,當消費者遺失機動車銷售發票時,可以通過補辦機動車銷售發票來解決。
(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持機動車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等手續到機動車銷售單位索取統一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章)。
(2)到機動車銷售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登記備案。
(三)機動車銷售單位應當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內容相同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重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擅自制造、出售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以外的發票,危害國家稅收征管制度的,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22條第71款。
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其他發票由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非法印制發票由稅務機關銷毀非法印制的發票,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處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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