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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三個月法院罰款不交,當然不可以的啦:
1、罰金是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和責任,當然應該在判決生效后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繳納;
2、但是實踐中,為了體現認罪認罰的態度爭取從輕處罰,可以在開庭審理完畢后判決之前跟法官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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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預繳納罰金。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3、《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 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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