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公交車上路?
1、小型、微型出租客車使用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出租客車使用年限為15年;
2、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5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13年;
3、其他小型、微型乘用車使用年限為10年,大中型乘用車使用年限為15年,特殊校車使用年限為15年,大中型非經營乘用車(大型車除外)使用年限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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