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小車車型限制載客人數為4個人,加上司機不得超過5個人,超載會受到處罰。根據交通法規規定,小車車型超載罰款為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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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汽車的乘載人數是通過檢查汽車行駛證上標明的人數來定,一般來說汽車超載會存在安全隱患,導致汽車的制動效果出現問題,造成一定的社會隱患。在路上行駛,交警在檢查車輛時,發現超載現象會立刻采取口頭教育和罰款處罰。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著想,駕駛員應該按照汽車行駛證上規定的現在人數乘載他人,而且需要注意汽車載重重量不能超過汽車行駛證上規定的載重量,否則也會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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