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熄火后可以開雙閃燈大概3個小時或者4個小時,一般汽車的雙閃燈會消耗汽車的電瓶電量,如果電瓶的電量充足可以堅持4個小時左右,如果電瓶電量不足可能只能堅持2個小時。危險指示燈是在汽車發生重大故障或者發生緊急情況時用來提示其他車輛和行人,包括汽車前面、后面、左邊、右邊的轉向燈同時閃爍。危險信號燈通過獨立的開關控制,通常和汽車的轉向信號燈共用一個閃光器。當危險信號燈開關打開后,汽車兩側的轉向燈電路會同時接通電源,前后左右的轉向燈以及儀表盤上的轉向指示燈同時閃爍。危險信號燈在點火開關關閉后也可以使用,因為危險信號燈的開關將燈光的閃光器和蓄電池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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