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牌貨車多少年報廢?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時間是15年。經檢驗合格后可以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
2、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時間是10年。可以延緩報廢,不過最高不超過10年;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不過最高不超過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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