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是什么?
1、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罰款;
2、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表示,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此外,還首次針對有些司機試圖通過當場喝酒等方式蒙混過關的,明確規定只要其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也應當立案偵查;
3、2011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顯加大了對醉駕的處罰力度,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擬將一律吊銷駕照,并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