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報警的重要作用是通過報警及時固定車輛被扣押的事實證據。報警記錄是國家行政機關出具的,在法庭審判中更容易認定(類似于道路交通行政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證據。因為證據來源的原因,法院往往根據證據認定事故責任,很少被推翻)。上述案件中的報警記錄不僅可以證明原告既證明了車輛的所有權,又證明了車輛被扣押的事實,有利于法律追索。
注:非法扣留人質、車輛、車輛號牌、貨物及相關證件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交警非法扣留車輛的,應當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解除非法扣留車輛的具體行政行為,返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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