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措施,有效改善污染源,促使源頭減排;
三、修改污染源的技術指標,特別是服從污染防治規定,使之符合“三同”要求;
四、同時加強環境排放許可管理,實施定期檢驗,按規定追責,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五、定期進行污染源的排放監測,一旦發現超標情況,及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源的排放;
六、及時結合有關部門,解決排放不合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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