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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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消費者有權自主比較、鑒別和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新車在保修期內沒有必要去4S店保養,原因如下:1 .車輛在保修期內不去4s店保養是合適的。首??梢栽?s店保養,后續可以自主選擇。4s店無權干涉,也沒必要以此為理由不保修;2.汽車廠商將4S店的保養與質保掛鉤,4S店的強制保養是霸王條款;3.根據汽車“三包法規政策”規定,國產汽車產品未在廠家授權的4S店維修,且質量問題與維修無因果關系,或者在其他4S店維修未造成損害的,不能免除經營者的三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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