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號牌噴涂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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