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汽車顏色的油漆會被警察制止。改車改漆后,未辦理變更登記(與駕駛證登記顏色不同)的,經警方檢測后罰款(2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車輛顏色變更后,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超過10天不改的,沒收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出行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1 .擅自改變已注冊的拼裝汽車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2、變更汽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號的;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駕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符號的;4.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駕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