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駕駛新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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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進行約束,直至其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并處500元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進行約束,直至其清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暫扣六個月,并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的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受到兩次以上處罰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003010 3.3飲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mg/100mL以上不滿80mg/100mL的機動車的駕駛行為。3.4醉酒駕駛醉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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