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號牌扣幾分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內容,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會被處以扣罰12分并且處罰款200元。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
一、駕駛證扣分所需材料:
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
2、記分人身份證原件;
3、記分人駕駛證原件。
二、駕駛證扣分的流程為:
1、準備好證件拿著自己的駕駛證去扣分,必須是本人拿著駕駛證、身份證和車輛持有人的行駛證,到交警部門違處大廳辦理。
2、確認信息把行駛證和駕駛證、身份證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違法記錄確認。
3、交罰款確認是違法信息,工作人員就會打印處罰決定書,然后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交款后,違法信息就消掉了,而扣分只要未達到12分,在下一個周期就會重新恢復分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