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好汽油銷售管理
1、強化部門職責。為切實做好散裝汽油的規范管理工作,必須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公安機關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有關規定,主要負責對全市散裝汽油的安全管理,積極參加相關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救援工作;安監部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主要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儲存汽油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依法監督檢查儲存、經營汽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商務部門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主要負責對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行為;工商部門主要負責對成品油市場的監督和檢查,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強化協作配合。公安機關要加強與安監、商務、工商等部門溝通聯系,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管理協調運作機制,定期通報轄區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強化聯合執法,加大對汽油經營單位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共同研究制定加強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推進信息共享、情況互通、結果反饋。對隨意銷售散裝汽油的加油站及時向商務部門進行通報,依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不予進行成品油經營資格年度檢查或視為年度檢查不合格;對無證無照的加油站,及時會同市商務、工商等部門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3、強化責任落實。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日常監管工作中,通過采取與各加油站法人代表簽訂責任狀等形式,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法人代表負總責、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和從業人員“一崗雙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石油企業切實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的設施和舉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同時,派出所必須確定一名兼職安全員,及時了解和全面掌握加油站購買散裝汽油的人員和可疑情況,主動幫助加油站建立健全加注、登記、核查、報告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及規范化的工作臺賬,有效掌控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情況,堅決杜絕加油站內部員工盜賣、私賣、違規銷售散裝汽油行為的發生。
4、強化銷售管理。各加油站工作人員,對前來購買散裝汽油且手續不全的群眾,不管是誰一律拒絕銷售,并按要求及時報告轄區派出所,派出所派專人進行查處。各加油站每日要向轄區派出所上報散裝汽油銷售登記表,為派出所分析研判及有針對性的做好相關工作提供依據、創造條件。分管民警要每天核查購買散裝汽油人員的情況,及時了解其身份、購買用途、是否涉及矛盾糾紛等,發現涉及散裝汽油的不穩定因素和苗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積極穩妥地做好教育勸導和安全管控工作。
5、強化日常防范。轄區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面巡防勤務機制,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巡邏盤查和安全檢查,對發現有銷售、購買、儲存、攜帶散裝汽油行為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予以排除;對有關部門移交、群眾舉報和工作中發現的非法經營散裝汽油構成違法犯罪的,及時組織專門警力開展立案偵查,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