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上限每小時多少公里?
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行車注意事項:
1、緊急停車
在高速公路上遇故障停車,車子突然靠邊,停車后不設警示標志,乘客又都圍著車子看,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車還能開動,要確認后車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打轉向燈靠邊,停在路肩上,打開雙跳燈,在車后150米處設警示標志。
2、勻速行駛
高速公路就該高速行駛,但速度快了,新手會緊張,方向也會跑偏,易引發事故。如果慢了,容易給快速上來的后車造成視覺差而發生追尾。建議新手初次上高速,正常路況下保持90-100公里/小時的速度,如果只能低于80公里/小時,建議還是走普通公路。
3:超車要提醒
很多新手缺乏經驗,在高速路上超車忘記打轉向燈,或剛打開燈就開始超車。超車前一定要前后看清楚再超車。先打轉向燈,連續摁喇叭,必要時打遠光燈示意。開始超車了就要果斷,返回行車道時要看一下后視鏡,確保與后車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