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小汽車多少年報廢?
小汽車車輛報廢年限一般情況下是8年。
以下是汽車強制報廢的具體規定:
1、連續3個年審周期沒年檢:依據《機動車強迫報廢規范》規則:在查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查驗周期內未獲得機動車查驗及格標記的機動車該當強迫報廢。車輛被強制報廢后駕駛上路,對于駕駛人將處以罰款、吊銷駕駛資格的嚴厲處罰。
2、強制實行國四排放標準:所有排放不達標的的國二、國三車型,將不允許車輛上戶,已經上戶的車輛,不達標的將引導報廢或強制報廢。
不同類型汽車的報廢年限是不一樣的:
1、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2、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后必須每年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豪車報廢)。
3、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4、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皮卡在美國也許是民用轎車,但在中國法規一律按照貨車對待。(打算買超大型福特猛禽F150等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報廢年限。)
5、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6、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7、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