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和巡邏車的區別
1. 公務用車一般指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部門準備的官用車輛,這類車身上可能會有相應的組織的文字識別標志等;而巡邏車一般指單位的巡邏隊員,為了及時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或協助處理緊急任務所使用的一類內部巡邏車。
2. 公務用車的車型比較統一,一般都是一些寬敞的大車,可以載多人,能夠滿足后勤、領導出行等特殊用途;而巡邏車則以緊攻速度為原則,車型比較多樣,選擇型號上更加專業,以便實現更多的非常規任務。
3. 公務用車以出行為主,比較注重舒適,而巡邏車的任務比較及時有效,對耗油效果、操控性能等更加嚴格,更加注重靈活性和機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