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私家車掛靠租賃公司的相關問題?
這要看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必須車輛性質變為租賃性質,這主要和營運險種有關,私家車任何形式跑租賃車輛,都是非法營運,而且保險上明確規定,非法營運,不給予任何理賠。
2、所謂營運車輛就是通過當地交通部門核準并發放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輛方能成為營運車輛。如果沒有道路運輸證,則該車的營運行為為非法營運行為,是要受到法律法規限制和懲罰的。
3、其次,私家車掛靠汽車租賃公司后,如果單純地從事自駕出租,則該車沒有產生營運行為,車主和租客之間只有實物租賃的關系。
這種情況要分開討論:
a、租賃車輛的客人采取營運并收取報酬的,屬于非法營運,車主負有連帶責任。b、汽車租賃公司利用該車實施營運行為,屬于非法營運行為。
4、不會因為車輛掛靠了汽車租賃公司就會變成營運車輛。但是,如果車輛通過汽車租賃公司或者租客實施營運行為,則該車輛屬于非法營運車輛,車主以及營運主體都會被相關營運部門處罰的。
擴展資料
危害
一、偷逃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單臺“黑車”僅每年偷逃國家各種稅費就達1.7976萬元。
二、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為降低營運成本,“黑車”多為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殘破車輛,影響我市改革開放的形象和城市的發展,是城市“視覺污染”。
三、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運營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營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五、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搶奪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造成極大的沖擊,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響極大,是行業不穩定的重大隱患。
六、引發社會問題。因為共同的利益關系,一些不法車主糾集在一起相互“照應”、“幫忙”,形成團伙、幫派,劃分“勢力范圍”,甚至受惡勢力操縱,以排擠其他客運車輛及逃避檢查。產生了諸如:內訌、與其他客運車輛、乘客經常發生沖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諸多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