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車管所上班時間
南京車管所上班時間為8:30到下午17:30。
車管所,全稱車輛管理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
車管所進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初領駕駛證辦理流程如下:
1、駕駛證業務受理崗受理申請,給申請人簽發預約考試憑證;
2、駕駛員考試崗預約考試,對申請人考試。考試合格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將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送檔案管理崗。不合格的,終止考試,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并告知申請人不合格的原因。有疑問的,報考試監督崗處理;
3、檔案管理崗復核機動車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4、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簽注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5、檔案管理崗制證,送駕駛證業務受理崗;
6、駕駛證業務受理崗發證;
7、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八條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三)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請;
(五)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六)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