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鋪門口安裝充電樁合規嗎
不合規,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依法登記取得或者根據物權法第二章第三節規定取得建筑物專有部分所有權的人,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基于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占有建筑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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